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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千萬不能誤服了克服他汀類藥物
他汀類藥物是目前*的有良好效果的調脂藥,對高脂血癥以及冠心病、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征(ACS)等心血管病療效確切,不良反應較少,在研究上得到廣泛使用。
但由于研究醫(yī)生對該類藥物的認識尚不盡透徹,在用藥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合理情況。北京天壇醫(yī)院劉玄重教授日前就他汀類藥物的合理使用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并解答了當前他汀類藥物在研究使用中的一些常見問題。
■忽視餐后血脂紊亂 單用他汀類藥物
研究上常見ACS樣本多在進食高脂肪餐后發(fā)病。每次餐后血管內形成致動脈粥樣硬化的異常高脂環(huán)境可長達8小時。而單獨的他汀類藥物并不能明顯影響餐后血脂高峰,因此較少降低冠心病事件的發(fā)生率。劉玄重教授指出,對于餐后血脂明顯紊亂的樣本,除應檢測其空腹血脂外還應測其餐后血脂,如發(fā)現其相關參數明顯異常以及血液呈高凝狀態(tài),就應予以極低脂肪飲食加他汀類藥物治療,必要時尚可慎重聯合應用調脂藥。而單用他汀類藥物投入高、風險大、獲益小,是不智之舉。
■指征掌握過松,有濫用傾向
有醫(yī)生認為,對于無明顯冠心病表現的樣本,只要發(fā)現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高于正常值,就應使用他汀類藥物。這顯然是步入了誤區(qū),劉玄重教授解釋說,評估血脂譜時除注意上述指標外,更重要的是應計算LDL-C/HDL-C(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比值。此比值被稱為致動脈粥樣硬化指數。該值<3時,僅有低度危險性,往往不需要藥物治療,只有在調血脂的首要療法如飲食運動和生活方式矯正等非藥物干預未能達標時,才應考慮用藥。
■治療力度不夠
按照冠心病的二級預防原則,樣本LDL-C水平應控制在100毫克/分升以內;但有資料顯示我國25家*醫(yī)院近年來對2000多例血脂紊亂樣本治療兩個月后,LDL-C水平達標的僅占1/6。他汀類藥物該用而未用,或象征性地、少量、短時應用,治療力度遠遠不夠。劉玄重教授介紹說,ACS發(fā)生機制中決定易損傷的動脈粥樣硬化斑塊穩(wěn)定性的因素主要有三:脂質池的大小,超過斑塊40%的軟斑塊易于破裂;纖維帽的厚與薄,過薄易于破裂;炎細胞的多與少,較多巨噬細胞、T淋巴細胞浸潤而炎癥過程活躍時,其覆蓋穩(wěn)定斑塊的能力明顯減弱,斑塊易于破裂。而斑塊一旦發(fā)生破裂,引發(fā)過度病理性修復,即可導致急性附壁性甚至閉塞性血栓形成,后果非常嚴重。他汀類藥物通過縮小脂質池、抗炎癥使富含脂質的“軟”斑塊適度變“硬”,使斑塊趨于穩(wěn)定,此外還能產生改善內皮功能等多向性效應,發(fā)揮其防治ACS的作用。劉玄重教授強調,對樣本予以強化逆轉治療的觀念在研究醫(yī)療中亟待牢固建立,他汀類藥物的使用空間仍非常大。
■使用不及時
在ACS發(fā)生24小時后,因神經、內分泌應激及飲食等因素常導致“應激性低血脂”,此時血脂檢查往往無明顯異常,樣本的血脂紊亂易被低估。如果3周后門診復查發(fā)現樣本血脂的真實水平時再予治療,顯然錯過了-佳治療時機。劉玄重教授指出,他汀類藥物的調脂作用在幾小時內即可發(fā)生,對ACS樣本、特別是急性心肌梗死、不穩(wěn)定心絞痛、接受介入治療或外科心臟冠脈搭橋手術者,在發(fā)病24小時內應盡快查血脂,在其住院期間應給予他汀類藥物的,應盡早給藥以利于動脈粥樣硬化斑塊的穩(wěn)定。